從1979年的美國三里島核電站事故,到1986年的切爾諾貝利,再到2011年的福島,每一次核事故都督促人類對核安全深刻反思。法國環境、可持續發展、交通與住房部長納塔莉·科希丘什科-莫里澤甚至強調福島事故是一個“分水嶺”,人們不能再以福島核事故發生前的思維來看待和思考核安全問題。
思考一:核電何去何從?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歐洲曾對發展核電展開激烈討論。福島核事故再一次引發爭論。歐洲國家在這一問題上分為兩派:瑞士、德國和奧地利先后宣布放棄核電,但法國和英國仍堅持核電發展計劃。
法國總理菲永說,法國朝野30年前已達成共識,選擇優先投資和發展核電,以保證能源自給能力,降低能源成本和減少碳排放。現在沒有必要,也難以全盤推翻這一共識。但法國在未來將更加注重能源多樣化,減少對核能的過度依賴。
法國政府的立場得到經合組織秘書長安赫爾·古里亞的支持。古里亞說,各國利用能源的自然條件各不相同,核能已證明并將繼續證明它是一個解決能源匱乏的有效辦法之一,不應輕言放棄。現在需要做的是認真吸取日本福島核事故的教訓,防患于未然。
據莫里澤介紹,參加巴黎核安全會議的33國代表并未就是否堅持核電進行討論。對于核電發展,各國應相互尊重彼此選擇,不管如何選擇,核安全都是最重要的事務,這不僅要求各國格外重視并采取措施切實保障核安全,而且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國際合作。
思考二:如何預防核事故?
古里亞說,核電站在設計建造之初考慮了一切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但福島核泄漏事故是在里氏9.0級大地震和15米高的巨浪聯合作用下發生的。多重罕見因素同時發生,是設計之初沒有預想到的。因此,福島核事故提醒所有人,“任何謹慎都不為過”,“核安全需要考慮一切難以考慮的因素”。
法國核安全管理局局長安德烈-克洛德·拉科斯特強調說,目前技術條件尚無法保證核電站永不發生安全事故。目前需要做且能夠做到的仍是預防,一旦發生事故,則應及時有效地應對和處理。
在會議期間,瑞士交通、通信和能源部長多麗絲·洛伊特哈德主張在全球實行強制性核安全“同行評審”,并公布評審結果。但法國核安全管理局局長拉科斯特和美國核管理委員會主席格雷戈里·賈茨科均認為,強制推行“同行評審”涉及主權和各國核安全監管的獨立性,解決相關矛盾需要時間,有待各國就此展開磋商和談判。
與會代表還強調,有必要加強《核安全公約》和《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等現有安全機制,呼吁全面加強國際原子能機構和經合組織核能署的作用,邀請國際原子能機構重新審視核安全國際標準。
思考三:如何應對核事故?
會議期間,很多記者追問“福島核電站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故發生后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的應對和救援是否及時恰當”。日本經濟產業省官員岡田秀一回答說,福島核事故是史無前例的,對它進行研究和反思或許需要一年甚至更長時間,因此現在任何評論都為時過早。
瑞士交通、通信和能源部長洛伊特哈德說,核事故的后果和后續影響是跨國界的,因此需要加強國際協調與合作,需要建立可靠的制度和機制化標準。
會議強調,核事故最終后果的嚴重程度取決于事故發生初期采取的措施是否及時和正確。會議主張加強機制建設,在共享信息的基礎上改善危機管理,建立快速反應組織,并通過國際協調配備多種設備與機制,在地區層面進行干預,及時合理地應對、處理事故。會議還建議在相關國際公約中加入“快速反應”和“救援”等條款,在國際范圍內加強針對核危機處理的培訓和演練,以積累核危機處理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