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原則通過核安全“十二五”規劃
核電項目審批重啟步伐或加快
環保部常務會議近日討論并原則通過《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送審稿)》(簡稱《核安全規劃》)。《核安全規劃》將在進一步修改后報請國務院審批。
《核安全規劃》提出了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強調要以加強監管,進一步提高核設施與核技術利用安全水平,明顯降低輻射環境安全風險,保障核安全、環境安全和公眾健康,推動核能與核技術利用事業安全、健康、可持續發展。
《核安全規劃》在核電、研究堆、燃料循環、核技術利用、核安全設備、鈾礦冶、早期核設施退役治理,以及科技進步、應急、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具體任務和保障措施。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日前明確表示,中國發展核電的決心不會改變,中國將進一步完善核電發展規劃,確保在安全的情況下繼續發展核電。原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近日表示,明年3月以后,核電有可能步入恢復發展的軌道,中國未來將是世界最大的核電市場。
業內人士分析,目前對在建和已建核電項目安全檢查已經完成,核安全規劃又獲得環保部原則通過,這意味著中國重啟核電項目審批的步伐有望加快,由國家能源局牽頭調整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近期可能出臺。
中國編制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
據環保部網站消息,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12月9日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送審稿)》和部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申請上市或再融資公司的環保核查意見。
會議認為,核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國核能與核技術利用事業穩步發展,核安全體系漸趨完善,核安全水平不斷提高,放射性污染防治穩步推進。核能在優化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促進污染減排、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核技術在工業、農業、國防、醫療、科研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有力推動了經濟社會的發展。
隨著中國核能和核技術利用事業的快速發展,特別是日本福島核事故后,社會和公眾對核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持續提高總體核安全水平的任務十分艱巨,有必要在認真總結中國核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實踐經驗、科學評估中國核安全狀況的基礎上,編制并實施《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
會議指出,新編制的《規劃》立足于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以解決影響和制約我國核安全的突出問題為重點,提出了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規劃》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優化機制,加強監管,進一步提高核設施與核技術利用安全水平,明顯降低輻射環境安全風險,保障核安全、環境安全和公眾健康,推動核能與核技術利用事業安全、健康、可持續發展。
為此,《規劃》在核電、研究堆、燃料循環、核技術利用、核安全設備、鈾礦冶、早期核設施退役治理,以及科技進步、應急、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具體任務和保障措施。會議決定,《規劃》經進一步修改后報請國務院審批后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