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中國這樣一個人口眾多的國家,核電也將成為保障能源安全的必然選擇。預計到2020年,全國電力裝機總容量將超過12億千瓦。當前,核電技術已經成熟,且具有單機容量大、燃料消耗少、占地面積小等特點,成為可以大規模開發利用的能源。同時,發展核電也是環境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必然選擇。
日本福島核事故發生后,世界各國發展核能的信心普遍受到了沖擊,但除個別國家政府因其政治需要宣布放棄核電外,都宣布要繼續大力發展核電。防止核事故,確保核安全是發展核電的先決條件。“日本福島核事故發生后,國務院迅速研究部署,對核電廠開展了核安全綜合檢查。結果表明,我國核電廠的安全是有保障的。”王中堂在文中表述。
中國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核安全,在核電發展之初,就確定了“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方針,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核安全法規體系,采用與國際接軌的核電標準,實施中央政府直接、獨立的核安全監管。文章強調,今后一個時期,核電安全監管的主要任務就是要以第七次全國環保大會精神為指導,按照“嚴之又嚴、慎之又慎、細之又細、實之又實”的總要求,加強核電廠安全監管,確保中國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