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謹慎重啟核電建設 三代核電受益
時間:2012年10月31日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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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這意味著,自去年3月中旬日本發生福島核泄漏以來,停擺了近20個月之后的中國核電項目終于全面重啟。
不過,與外界的興奮相比,上述會議在用詞上卻仍比較謹慎。會議強調,要“穩妥恢復”正常建設,提高準入門檻,甚至,要求在“十二五”期間“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考慮到這些條件,實際上,經過前期審批和規劃,真正能重啟的核電項目是少之又少。”一位核電業內人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畢竟,發展核電最大和最重要前提還是安全至上。”
“安全是核電的生命線。”像以往幾次與核電有關的會議一樣,上述會議事實上也再次強調,“發展核電,必須按照確保環境安全、公眾健康和社會和諧的總體要求,把安全第一的方針落實到核電規劃、建設、運行、退役全過程及所有相關產業。”
傳聞已近一年
去年3月11日,日本福島核電站事故發生后,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確定了“國四條”:立即組織全面安全檢查,加強正在運行核電設施的安全管理,全面審查在建核電站,并在核安全規劃批準前暫停審批核電項目。隨后,相關部門對中國40多座已建或在建核設施進行了為期9個多月的全面檢查。
隨著全面檢查的結束,核電審批的“風向”似乎有所好轉。去年11月,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副總裁、上海電氣重工集團總裁呂亞臣就公開表示,“預計核電重新開閘將在2012年上半年之前。”全國政協委員、中核建黨組書記、總經理穆占英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也表示,“核電項目審批重啟在即,預計今年一定會有新的核電項目開工。”
今年5月31日,國務院聽取全國民用核設施綜合安全檢查情況匯報,討論并原則通過《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對于在運營和在建核電廠,該報告給出了總體“受控”的結論。這份報告被外界看作“放開核電暫停的大門已經半開”。
事實上,進入9月以來,環保部對核電相關項目審批速度明顯加快,并連續批復多項核電換證,包括廣東省深圳市的嶺澳核電站一、二號機組十八個月燃料循環項目,浙江省嘉興市的秦山第二核電廠一、二號機組長燃料循環項目,及上海電氣、中核科技、常熟華新等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許可證信息變更等。
在資本市場中,今年全年,“核電重啟”的話題都是諸多機構的熱門話題,并不斷對核電概念股的未來走向進行預測。
內陸核電受限
萬眾期待下,由國家能源局編制完成的《核電安全規劃》和國家發改委編制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調整規劃》上報國務院,并于上周在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上述兩個核電政策。這標志著暫停約一年半的核電建設全面重啟。
“中國缺不了核電。”能源專家林伯強此前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盡管中國仍離不開煤炭發電,但與此同時,相關部門也一直在強調綠色節能,強調發展轉型,發展潛力仍大、發電也更綠色的核電無疑是重要的選擇。”
“核能源的利用可以滿足中國對于清潔高效能源的需求。”大氣環境專家、復旦大學環境科學系常務副系主任陳建民教授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雖然核電能源存在一定的危險性,但中國對于核電方面的規則一直嚴謹。同時,國家核電的進一步向前發展,也需要核電項目的重啟。
事實上,同樣在10月24日發布的《中國的能源政策》白皮書也稱,中國能源必須走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經濟效益好、安全有保障的發展道路,實現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和安全發展。白皮書稱,中國將通過堅持“節約優先”等八項能源發展方針,推進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努力以能源的可持續發展支撐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不過,記者發現,加上“暫時不準內陸發展”和“提高準入門檻”這兩個條件后,能及時進行重啟的項目相對而言仍比較少。核電央企人士就對媒體表示,目前具備放行條件的項目只有兩個:田灣核電站和山東榮成石島灣建設的第四代核電項目。
“國家對于內陸核電站建設提出的政策是合理的。”能源專家、復旦經濟學院吳力波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這樣對于之前內陸盲目建設核電設施的行為給予了很好的限制,并增強了國家核電產業的安全性能。
三代核電受益
核電建設的重新開閘,對于行業帶來的影響及變化同樣是焦點,尤其是重啟的標準中涵蓋了“提高準入門檻”這個條件,無疑給發展三代核電技術——AP1000的企業帶來了發展良機。
中國當前使用的核電技術主要是二代和二代加,三代技術路徑之爭一直圍繞在AP1000與EPR之間展開。目前AP1000暫時領先,該技術已完成相關技術轉讓,國產化進程能較快推進,并在此基礎上形成自主品牌。而有券商認為,后期新審核批準的核電項目傾向于建造AP1000機組。
陳建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認為,重啟性依然會讓少部分企業從中受益,“三代安全標準的規定,將使得這些生產企業在未來的市場中具有更強的競爭力”。
另外,在此前的“十二五”規劃中,新核電規劃對《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05-2020年)》進行大幅調整。根據規劃,到2015年,核電裝機規模將達到3900萬千瓦;到2020年的核電裝機規劃將提高到8600萬千瓦,占屆時總裝機的5%,在建規模約4000萬千瓦。
由于上述裝機目標的出臺,業內曾一致預期國內核電將迎來建設高潮,而核電裝機的大幅提升也使得當時的A股市場核電板塊表現突出。但由于明確了內陸核電將不再審批,給前期的預期沉重一擊。
對此,某券商分析師認為,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還將使得內陸核電設備合同難執行,進而對相關廠商業績影響巨大。該分析師認為,湖南桃花江、江西彭澤等內陸核電項目的核島主設備(蒸汽發生器、壓力容器等)合同早在2010年左右就已經和設備廠簽訂,為了趕項目工程,這些設備很多已處于半完工和完工狀態,內陸核電項目的停止必然影響這些設備的交付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