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謹慎穩妥推進核電發展
時間:2013年07月04日
來源:新華網
作者:程靜 郭信峰 王玨玢
點擊量:
分享:
新華網北京7月3日電(記者程靜 郭信峰 王玨玢)日本福島核事故曾一度使如火如荼的中國核電建設陷入停滯。繼去年年底中國限制性重啟核電審批,國務院又于近日批準發布修訂版《國家核應急預案》,顯示了中國政府在穩妥推進核電發展、重視核安全上的謹慎態度。
記者從3日啟動的全國核應急宣傳周活動上獲悉,國務院已于6月30日批準發布修訂版《國家核應急預案》。與上一版(2005年發布)相比,修訂版預案在對近些年國內外關于核應急工作經驗進行總結的基礎上,新增加并明確了各級核應急指揮部的職責,規范了信息報告與發布程序。
預案規定了中國核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和營運單位三級核應急組織構成,明確了核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四級,并對不同級別的應急響應、各級的具體職責進行了描述和規定,要求按照信息公開的原則,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準確信息。
“盡管核電站發生嚴重事故的概率極低,但極低不等于零,確保安全是發展核電的前提,中國必須大力加強核事故應急準備工作。”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科技委員會主任潘自強對記者說。
2011年3月,日本東部發生9級地震,導致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嚴重核泄漏,成為繼切爾諾貝利核電站和三哩島核泄漏事故后,世界上第三次大型核泄漏事故。
事故發生后,世界核電行業的焦點再次從發展規模和速度向安全隱患轉移,關于核電存廢的爭議進一步加劇。德國、瑞士、意大利政府表示要中止核電項目審批并逐步淘汰核電,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國家也決定暫緩原定的核電建設計劃。
中國在暫停審批核電項目的同時,組織了一次核設施安全性大檢查。檢查報告顯示,中國運行核電機組安全業績良好,迄今未發生過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2級及其以上的運行事件,安全風險處于受控狀態。
報告同時指出了檢查中發現的一些問題,包括一些核電站對嚴重事故的預防和緩解不足,四川汶川地區附近的高通量工程試驗堆抗震設計標準偏低等。
根據報告提出的改進要求,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隨后制定了25項核電廠整改措施,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也對在運、在建核電廠共計完成41項改進行動。
曾組織開展福島事故經驗反饋活動的中國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總工程師柴國旱認為,日本福島事故給世界核電發展提供了重要的經驗教訓,中國核電廠對極端外部事件影響的評估、核電的監管、相關法規和隊伍的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
“中國要汲取福島核事故的教訓,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穩步高效發展核能。”他說。
在一年多的沉寂后,中國國務院于去年年底表示要穩妥恢復核電項目正常建設,“十二五”時期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并要求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電項目,機組必須符合三代安全標準。
潘自強指出,雖然世界核電建設在日本福島核泄漏后發展步伐放緩,但發展核能仍是大勢所趨。據統計,截至2012年底,全球運行核電機組達435臺,為世界提供了16%的電力供應。
全球核電裝機容量最大的美國已經正式開工建造30多年來第一個新核電項目,俄羅斯、韓國、印度等也都在繼續開展核能建設項目。
中國目前在運核電機組17臺,裝機容量1476萬千瓦,在建核電機組28臺,是世界上在建核電規模最大的國家,但核電在我國電力供應中僅占1.7%的份額。
潘自強表示,核電安全、清潔,如果不發展核電,中國的減排目標很難完成。
“作為一個人口眾多、能源和環境問題十分突出的國家,發展核能是解決中國能源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潘自強說。
雖然中國政府在發展核電的態度上愈趨謹慎,但日本核事故發生后,一些民眾在核電發展速度是否過快、內陸選址及信息披露上仍存疑慮,夸大核輻射危害的謠言迅速傳播,加劇了恐慌。
中國原子能科學院復院長劉森林認為,核事故對公眾心理層面上的影響尤為顯著,中國在發展核電的同時,應該在選址、環境評估、事故披露等環節保持信息公開,提高公眾對核安全的認識,共同促進核電行業科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