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3日電(趙竹青)記者從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了解到,國務院已正式批準發布修訂版《國家核應急預案》。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副主任、國家原子能機構核應急安全司副司長許平表示,修訂版《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更強,對我國核能事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許平介紹,我國運行中的核電機組已達17臺,在建28臺,核電事業已進入體系化、規模化的快速發展階段,為更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對2005版《國家核應急預案》進行了全面修訂。
許平透露,修訂版《預案》首次規定,重大核事故復雜情況下,視情由國家核應急協調委提請國務院成立國家核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核事故應對工作;并要求按照信息公開的原則,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準確、權威的信息。
修訂后的《國家核應急預案》主要包括總則、組織體系、核設施核事故應急響應、核設施事故后的恢復、其他核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應急準備與保障措施、附則等七個部分,更加清晰準確界定了核應急工作的管理范圍,進一步明確了工作原則、責任主體,強化了指揮機制,細化了應急準備與保障措施,進一步規范了信息報告與發布程序,同時還對核設施核事故的善后工作作出了規定。
許平表示,與2005版《國家核應急預案》相比,修訂版《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更強,結構內容更加合理,職責分工更加明晰,準備工作要求更加具體,指揮協調關系更加順暢、應急處置流程更加科學。
許平補充道,此次修訂不僅認真研究了近年來核應急準備工作的實踐經驗,如應對汶川地震和日本福島核事故等,同時也對國際上一些好的做法和理論等進行了深入調研。修訂工作反復征求了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地方人民政府核應急管理機構和核設施營運單位以及專家的意見。
許平表示,修訂版《國家核應急預案》的頒布實施,將是新形勢下我國核應急工作領域的一件大事,對我國核能事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