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1日,歐盟最高法院作出裁決,認定歐盟此前批準匈牙利與俄羅斯政府為波克什(Paks)核電廠二期項目提供的支持方案存在錯誤。
歐洲法院的判決撤銷了歐盟委員會2017年的一項決定,該決定曾允許匈牙利將兩臺新核電機組建設工作委托給俄羅斯Nizhny Novgorod工程公司。

當天,匈牙利兩位政府部長在布達佩斯發表強烈聲明,淡化該裁決的影響,堅稱波克什二期項目建設不會受到波及。
根據2014年匈牙利與俄羅斯達成的政府支持協議,匈牙利正委托Nizhny Novgorod工程公司在波克什廠址建設兩臺俄羅斯VVER-1200機組。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Rosatom)向匈牙利提供高達100億歐元(約合105億美元)的貸款,覆蓋項目80%的資金需求。
法院認為,歐盟委員會僅評估該支持“是否符合歐盟國家援助規則是錯誤的,還應確認直接簽署兩臺新機組建設合同的行為是否符合歐盟公共采購規則”。法院指出,匈牙利與俄羅斯簽署的合同“構成匈牙利所通報援助措施的重要組成部分”。
波克什一期現有4臺VVER-440機組,總裝機容量2027MWe,滿足匈牙利約50%的電力需求。二期兩臺新機組建設計劃于2025~2032年間進行。
匈牙利歐洲事務部長亞諾什·博卡(Janos Boka)在每周政府新聞發布會上回應裁決時表示,法院并未認定該投資項目違反公共采購規則,僅指出歐盟委員會在審查國家援助過程中未妥善調查是否符合公共采購規則。博卡補充稱,法院既未宣布國家援助違法,也未認定公共采購招標無效,因此波克什二期項目按現行計劃推進不存在法律障礙。
匈牙利外交部長彼得·西雅爾多(Peter Szijjarto)在與奧地利外長貝亞特·邁因爾-賴辛格(Beate Meinl-Reisinger)舉行的聯合記者會上強調,歐洲法院的判決“絕不會限制或拖延波克什二期項目投資進展。相反,最近加快了項目進度,預計2031年初將實現兩臺新機組并網發電?!?/span>
奧地利曾于2018年向初級普通法院就歐盟委員會的決定提起訴訟。2022年普通法院駁回該案后,奧地利向更高層級的歐洲法院提起上訴。
9月11日的判決認定奧地利的主張成立,即直接與Nizhny Novgorod工程公司簽署建設合同不符合歐盟公共合同立法。
9月11日,綠色和平組織歐洲分部稱,該裁決意味著波克什二期項目“實質上已夭折”,并呼吁歐盟委員會確保不再有公共資金投入波克什二期項目,且已支付給Rosatom的公共資金必須退還。該組織表示,2017年歐盟委員會為匈牙利核電項目補貼開綠燈時,綠色和平就指出直接簽署合同是匈牙利對Rosatom的不當饋贈,根本不應獲得批準。